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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收到“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EPC+O项目”中标通知书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0-12-02 浏览次数:36237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本公司”)于2020年11月30日收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——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、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来的中标通知书。中标通知书确认本公司为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EPC+O项目的中标单位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1、项目名称: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EPC+O 项目

2、招标编号:E341502001000961001

3、项目类别: EPC+O

4、招标人:六安市金安区生态环境分局

5、中标单位: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6、中标价:233,706,472.49元

7、招标范围: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 EPC+O 项目包括:(1)编制施工图文件并通过审查;(2)工程设计全部内容的改造和施工;(3)工程设计所有设备、材料的供货及设备安装;(4)满足环保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运行检测设施要求;(5)负责污水处理厂试运行至达标排放并通过环保验收,污水处理厂按标准运行三年(绩效考核达标可续签运维合同),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设计标准;(6)负责配套污水管网的运营维护;(7)负责前期已建管网的检测,并提出检修方案,政府方负责对检修后的达标移交,同时检测与本次工程重叠的管网是否能用于本次工程。

8、合作期:建设期180日历天;试运行和环保验收不超过30日历天;运营期

10 年(首次运营合同期3年,期间绩效考核达标,可以3年为一周期多轮接续展期)。

二、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

该项目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,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。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,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。公司的资金、技术、人员等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履行。

三、中标项目风险提示

公司虽已被确定为金安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运行EPC+O 项目的中标单位,但项目尚未签订正式合同,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存在不确定性,项目具体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,公司将根据合同签订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四、备查文件

1、《中标通知书》。


特此公告

安徽国祯环保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

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十日